国家发改委编制的《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昨日(22日)出炉。《规划》体现了调控总量、优化布局、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及大力发展煤层气等诸多发展思路。其中,计划到2010年将煤炭总产量控制在26亿吨。
年新增产能控制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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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划,2010年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26亿吨。资料图片 |
《规划》预测,综合考虑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节能降耗等因素,预测2010年全国煤炭需求总量为26亿吨。电力、钢铁工业用煤继续快速增长,建材工业用煤基本维持不变,煤化工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
按照规划,2010年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26亿吨。而据国家发改委预测,2006年,我国煤炭产量约24亿吨。未来4年,煤炭行业新增产能将控制在2亿吨左右,年新增长率仅约2%。这远远低于“十五”期间煤炭产能年增长11%的速度。
“十一五”期间,全国大中型煤矿建设规模8.1亿吨。其中,全国煤矿新增生产能力4.3亿吨。煤炭存量与新增量总计28.3亿吨。显然,如果这些产能实现,将超过26亿吨这个新订立的目标。调控总量成为一个现实的任务。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划》,“十一五”期间,要全面调控煤矿建设年度开工规模。期间,煤矿建设坚持“整合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全面整合、改造小型煤矿。新增煤炭产量以大型煤矿为主,中型煤矿为辅。压减小型煤矿产量,严格限制煤矿超能力生产。
要通过实施资源整合,关闭淘汰现有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型生产、在建煤矿,生产能力由2005年的10.8亿吨,压减到2010年的7亿吨以内,压减量达3.8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