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韩洁、罗沙)记者19日从财政部获悉,我国将从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此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一是进一步取消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二是降低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详细

===调整原因===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农业生产基本稳定,工业结构有所改善,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市场销售更加旺盛,改革开放有序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就业人员增多,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但是,当前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外贸顺差过大、投资增速继续在高位运行、流动性过剩等问题依然突出。
据海关统计,2007年1-5月进出口总额为8013亿美元,同比增长23.7%。其中:出口总额4435亿美元,同比增长27.8%,进口总额3578亿美元,同比增长19.1%,出口增幅高于进口增幅8.7个百分点,累计顺差857亿美元,同比增长83.1%。
外贸顺差增长过快,不仅加剧贸易摩擦,而且加大了国内流动性过剩和人民币升值压力。为了缓解贸易顺差过大,促进外贸平衡,政府需要利用多种政策工具,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详细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有利于抑制顺差增加。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力度空前 有 "一石二鸟"之效
自7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与此前历次调整相比,本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力度和范围都是空前的,被列入调整“大名单”的,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有关专家认为,此时出台这样的政策可谓“一石二鸟”,一是缓解外贸顺差过大的问题;二是促使中国经济增长由偏快向更稳健的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