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关于开展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工信部《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内容,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和贵州省中小企业局决定共同在全省推进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
据悉,此次评级工作内容和任务包括五项:
第一,各地州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市(州、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精心组织,要按照属地原则和归口管理原则,积极推动和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2008年7月17日征信工作行长联席会议决定,着重优先选择经信用评级认定的等级较高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第三,评级机构在贵州省从事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必须经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进行资格认定。各评级机构要严格按照《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和《贵州省信用评级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信用评级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第四,省中小企业局将根据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情况,按信用服务实际发生额给其适当补助;对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业务较好,积极参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取得较高等级的担保机构,省中小企业局将按规定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先扶持。
为保证第一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的顺利完成,将“分阶段,有步骤”的实施。此次评级工作将分为5个阶段。第一阶段:选定评级机构;第二阶段:进场开展评级业务;第三阶段:完成评级业务;第四阶段:通告评级结果,检查政策落实。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和贵州省中小企业局将通过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评级工作,指导和督促贵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贵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识别风险、选择恰当的信用担保机构合作伙伴,防范担保风险引发系统性信贷风险,维护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