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省国防科工办近日召开会议,对军民结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编制我省军民结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是《指导意见》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紧密围绕《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我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准确把握发展阶段,认真分析制约因素,理清发展思路,明确任务目标,通过规划引导军民结合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是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加快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对促进我省军民结合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国防科工办成立了全省军民结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
编制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要充分体现《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突出发挥军工技术、能力等优势,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发展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品。推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建设创新能力强、产业集聚度高的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区,形成优势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培育规模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大的大企业和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军民结合型大企业集团。在2008-2012年期间,军民结合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2013—2015年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围绕《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重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重组整合壮大、市场融资、推动产权主体多元化等途径,大力发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我省军民结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的中期规划期为2008-2012年,长期规划期为2013-2015年,采取分层次、分专项编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