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一定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最近省整规办在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地方非法开采现象反弹严重,有证矿山违规生产较为突出,非煤矿山整合进展迟缓,矿山环境治理任务仍很艰巨,整规工作形势还依然严峻。有的地方非法采矿活动仍十分严重,有的地方无证开采、有证乱采、以采代探、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滞后,地方政府迟迟提不出整合方案,无法推进非煤矿山整合的实质性工作;有的矿山开发带来矿山地质灾害,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有的在开发中乱占用和破坏土地,大片植被被毁,空气和水源污染严重,直接损害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有的不合理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极大破坏。因资源开发利益分配不合理、税费分配不合理和安全生产问题,各种矛盾凸现,影响社会和谐。矿产产品结构单一和粗放,资源浪费严重且效益低。
辛维光副省长要求大家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全面完成。
一是要将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立省、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上来,要以国务院检查验收为契机,抓整规促发展,解决好局部与大局、温饱与环保的关系,做到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保清廉。同时,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二是要依法保护,依法开采。有序合理、科学开发矿产资源,关键是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
三是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级政府要对维护本行政区域内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负总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勇于承担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不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完成任务,造成当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的,有关部门可按其职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暂停项目审批、进行媒体曝光。
四是要明确重点,一抓到底。要把把打击非法采矿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全面清理,不留死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回头看"的工作,曝光典型案件,接受社会监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向社会、向群众广泛宣传我们的工作。
五是形成合力,加强监管。健全和完善“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监管机制及司法协作机制,充分利用综合执法、联合整治、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等手段和方法,形成合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逐个矿区、矿山、矿权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数,矿产资源整合进展缓慢的要加强督查,到2008年底前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完成整合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