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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8日电(记者刘铮)最近一个月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公用事业价格调整措施。与以往“涨”声一片截然不同的是,降价、不再上浮、取消收费成为新的选项。
2007年1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发出通知,要求今年春运期间各地公路客运票价不上浮;1月10日,铁道部宣布,今年春运期间,铁路票价不再上浮。[相关报道:2007年春运期间公路旅客运输票价不再上浮]
1月14日,在国际油价回落到一年半以来的最低点时,发展改革委下调了国内汽油和航空煤油价格;1月17日,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宣布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相关报道: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下调]
2006年12月26日,广东省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高度肯定了这种做法,指出这在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与监管的进程中迈出了突破性一步,对全国价格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相关报道:继续收取已不尽合理 广东省正式叫停燃气初装费]
“对全国价格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的提法意味深长。这说明,当前政府在对公用事业进行定价时,不仅要考虑国际市场相关价格的波动、企业实际生产成本、困难和需要,也要充分考虑到百姓实际承受力和社会各界感受,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努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