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三农”的重要作用,探索我省金融改革发展创新的途径,贵州省正式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这是记者从省中小企业局11月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在贵州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是为积极改善我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引导民间资本为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涉农企业和中小企业等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贵州省人民政府授权省中小企业局作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市场退出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及其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政策宣传工作,协助省中小企业局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转报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试点申报方案,监测分析防范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试点工作,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风险,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严厉打击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违法活动。
目前,有关部门按照严格监管、规范运作的原则,制定了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准入标准和操作程序,参照金融企业管理制度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按照明确职责、防范风险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协调一致的监管机制;按照“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确保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严格经营范围,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切实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服务。
据悉,按照工作进程安排,今年年底以前,力争各个市(州、地)分别推荐1——2家单位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先行试点。预计今年12月,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核、依法注册登记后,正式开展小额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