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田 股份地 股份山
天柱“股份种地”催生上万“农民股东”
编者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民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我国农村土地改革跨出的一大步。
在天柱县小沟溪村,我们欣喜地看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像一股“活水”,激活了那些曾经无人问津的荒山荒坡最大的潜在价值,再度激发了村民生产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小溪沟村的成功尝试对我省其他村寨探索土地流转具有启发意义。
金黔在线讯 11月5日,记者在天柱县采访时听闻一件新鲜事:当地曾经很穷的小沟溪村,有百余户村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股份制经营的果园,摇身一变成为“股东”,收入比以前翻了几番。
记者来到小沟溪村时,一位正在喂猪的苗族农妇告诉记者:“我要管护18亩柑橘园,耕种3亩水田、5亩土,喂6头猪、养5头牛,还有鸡鸭……”“你一人能做那么多事吗?”记者问。“钱得多呀,再累也值得!现在搞这个‘股份制果园’,一亩地的收入是过去的好几倍哩。”她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村里最大的几个“股份制果园”。村委会主任姚贤金是当年第一个“吃螃蟹”创办“股份制果园”的人,在他创办于1993年的果园里,记者看到60亩的山头上种满了蜜橘、椪柑和柚子。姚贤金告诉记者,现在他的果园有4个“股东”,每位“股东”分管15亩果园,大家均摊果园的土地承包费等各种费用,到年底每位“股东”卖果子的收益归自己,这种模式极大地激发了“股东”们的生产积极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姚贤金的“股份制果园”搞出了“名堂”,村里的其他人也“眼热”起来,一些村民自发组织起来把荒山坡开发成果园,土地所有者或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干脆把土地折合成股份,以股份制方式开展经营。小沟溪村的果园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目前,该村成规模的果园有5个,分散经营的小果园有几十处,出现了“大股东”30多户,小“股民”上百户。
后来,村委会成为土地流转的“桥梁”和“主持人”,每每村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办“股份制果园”,都要到村委会拟定承包合同,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益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