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行业在线讯 “我省所有游览参观点,现行门票价格3年内不得提高。”这是省物价局年初向国内外发出的强音。一年下来,我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稳定旅游市场价格,助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我省共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遗迹遗址、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单位等各类游览参观点近2800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2个、自然保护区7个、森林公园9个、文物保护单位19个、历史文化名城2个。
面对如此庞大的旅游市场,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的客人来贵州旅游,规范游览参观点的价格行为,做好红色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我省物价部门坚持既有利于增加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培育我省旅游市场,又兼顾补偿服务成本和资源价值的原则,提出我省所有游览参观点现行门票价格在3年内不得提高。
为把这一对全国游客的承诺落实,让游客在贵州游得开心、买得放心、玩得尽兴,我省建立门票价格情况定期公布制度,公布各类景点的门票价格共2800处。推行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旅游业明码标价,提高旅游商品、旅游服务价格的透明度,促进我省旅游市场公平、公开和合法竞争。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旅游价格公示制度。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公示价目齐全,标价内容要求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示醒目。旅游商品包括品名、产地、规格、价格;旅游服务价格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以及价格举报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