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从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开发,我省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改善了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大大提高。
据了解,我省先后出台《煤矿整合指导意见》、《非煤矿山整合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保留一批、整合一批、关闭一批,把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纳入整合实施方案,逐步实现合理布局,依法办矿。
整合工作中,我省坚持与国有企业改革、行业整合、培育壮大支柱产业相结合,引导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按照“一矿一主、有序统一、规模开采”的原则,采取矿种整合、区域整合的方式,关小压劣,扶优扶强,整合规模小、技术低、浪费大的小企业,改变一个矿区由多个业主无序开采的局面。经过整合,遵义铝土矿区由中铝公司统一开发,全省85%以上的磷矿资源配置给了开磷集团和宏福公司,引进了兖矿、徐矿、枣矿、淄博、永城等大型煤业集团。
为加快煤炭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我省建立了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机制,对工商、国土资源、煤炭管理、环保、水利、煤监、电力等部门办理整合煤矿行政许可事宜的资料审查、审批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省政府还组建3个工作组到重点产煤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现场办公。按照工作方案,全省计划将1360对具备煤炭资源整合的煤矿整合为621对,目前已完成610对煤矿的换证工作。
借鉴煤炭资源整合经验,我省全面展开非煤矿种整合工作,现已完成天柱金矿区,遵义铝土矿区,都匀市、普定、丹寨锌矿区等资源整合,磷、铝、锰、铅、锌、重晶石、砂石等非煤矿种整合方案已编制审批,正在组织实施。
目前,我省整合工作涉及的13种矿种,煤、磷、铝、锰、铅、锌等6种矿种基本完成整合任务;确定整合的775个矿区已完成整合559个,拟减少矿业权1447个,现已减少104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