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推委秘函[2007]1号
关于征求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建议的函
有关部门质量管理机构,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
为了做好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以《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2007年目录为基础,根据行业和产品发展的情况,提出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建议(含已到期的2004年中国名牌产品)。
一、基本要求
(一)符合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有利于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支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增加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二)关系国计民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行业整体规模较大。
(三)行业集中度较高,主要企业的产品分布广泛、市场占有率较大,具有较高的顾客满意程度和品牌知名度。
(四)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五)农业类产品应经过标准化生产或加工,具有较高的产业化程度和一定的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