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省到凯里市大风洞乡打工的黄先生怎么也想不通,他放养几十万条鱼在自己按照协议承包用来养鱼的水库里,水库管理站负责人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允许垂钓者前来钓鱼,由此收取费用。自己承包的水库成了别人的挣钱工具,黄先生伤心地说,签订了合法的承包协议,利益为何还得不到保护?
2006年8月16日,凯里市大风洞乡水利站与黄先生签订了一份《水库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黄先生以每年向水利站交3100元承包费的条件承包该乡格田新、老水库,承包期为4年。黄先生在交清当年的承包费后,陆续在鱼塘放养了数十万尾各种品种的鱼苗。
今年7月,凯里市水利局成立格田水库管理站,原大风洞乡水利站站长任水管站站长。8月初,黄先生带着钱找到他交新一年的承包费,没想到他却拒绝收取,同时口头告知黄先生:因要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要终止承包协议执行,并要求黄先生在9月30日前将水库里所有的鱼全部打走。
黄先生问这位站长,双方签订的为期4年的协议尚未到期,自己也没有出现违约行为,水库管理单方终止协议,水库里几十万尾鱼苗,目前在市场上根本不值钱,造成的损失怎么补偿?对此,站长没有明确答复。于是,黄先生迟迟不敢开网打鱼。
到了9月30日,站长以约定时间已到为由,开始对格田水库行使管理权。他专门安排一个管理员守在水库边,在黄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收费的方式,允许垂钓者到水库钓鱼。来这里钓鱼的人,只要每人每天交给他5元钱,就可以随意垂钓,钓得的鱼全部归垂钓者。据黄先生介绍,有时候垂钓者一天可钓走上百斤鱼。
10月21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后,专程赶到大风洞乡采访此事。据黄先生介绍,目前水库里起码有20多万尾鱼苗,按现在的重量,这些鱼值不了几个钱,三年以后,这些鱼养大了,市场价值可达到上百万元。水库管理站负责人不与我们协商,就收费后允许人在这里垂钓,钓走的是我们的鱼,收了钱却归他们所有,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吗?
就此,格田水库管理负责人是这样解释的:终止协议执行的理由是要对水库进行维修。我口头通知过黄先生,从9月30日开始,水库就由我们管理了,所以我就有权在这里收费。他说:因为水管站刚成立,什么东西都还没有,收这个钱,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和对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因为是临时收费,没有开收据。